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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回应网上言论:法庭上见真章

极目新闻 · 昨天 03:39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日前,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没多久,该案当事人崔丽丽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近日,网络上出现不少质疑崔丽丽的声音。其中,有称崔丽丽为“最大最贪的女性”,譬如对性侵她的王某“开价2000万”,并提“再加法办”。对此,崔丽丽体现是断章取义。
崔丽丽回应称,是对方在起诉阶段希望能从她这里拿到谅解书从而获得轻判,而对方毫无歉意,所以她开出了一个对方无法满足的数字,本质上正是戏谑和怒斥对方的虚伪。“我们在公检法阶段没有提过赔偿一事,如今的劳动争议案也主要针对我停工留薪期待遇的问题,是工资而非赔偿。”
9月30日,崔丽丽通过一段视频回应了外界的质疑与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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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丽账号截图
崔丽丽在视频中体现,她刚刚向法院提交了工伤待遇案的书面辩说意见。这份意见书凝聚了她作为一名劳动者、一名工伤职工对自身权益的全部主张,是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然而,在她积极维权的过程中,却遭遇了网络上各种声音的干扰。有人质疑她在演戏,有人猜测她是为了博取流量和眼球,甚至有人认为她想借助此事成为网红。面对这些无端的猜测与谣言,崔丽丽坚定地回应:“你们的声音我听到了,但我维权的路不会因此偏移一丝一毫。”
她强调,自己的战场始终在法庭,法律和事实是她唯一的武器。她所追求的,是被践踏的尊严和权益的回归。网络暴力并没有让她退缩,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了信念,让她的“铠甲”越来越厚、越来越坚实。
对于网络上的言论,崔丽丽直言,其刑事案件于2024年4月2日一审判决王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双方均未上诉;2025年8月11日,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彼时,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而在9月23日开庭审理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中,崔丽丽追加了8个月的待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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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截图
她认为,所有事实结论都由法院判决认定,希望网友维持理性,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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