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国管委主席、国家总理敏昂莱大将5月16日签署颁布了《农村道路发展法》,规定未经许可在农村道路边界内进行建设的行为将面临监禁和罚款。
该法律第七章第13条(a)款规定,若有人未经许可在道路边界内建造建筑物,并被判定有罪,将被处以最低10万缅币至最高50万缅币的罚款,且须自费立即拆除违规建筑。
此外,若同一人再次触犯该条款并被定罪,将面临最低6个月至最高1年监禁,以及最低10万缅币至最高100万缅币的罚款。
农村道路的定义包括:由国管委下属合作社与农村发展部、农村地区发展司负责管理的生产性道路和桥梁以外的连接村庄之间、村庄与城镇、村庄与主干道的道路,并经公告明确为农村道路。
未经许可穿越农村道路进行任何开挖或建设,或以任何方式破坏农村道路的行为一经定罪,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最高10万缅币罚款,或两者并罚,同时须赔偿损失。
此外,阻碍农村道路工程、在道路边界内擅自设立广告牌、驾驶未经许可的车辆类型、未经许可砍伐或破坏树木、改变或破坏道路边界内的道路、桥梁及地形等行为,将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或5万至50万缅币罚款,或两者并罚,并须赔偿损失。
故意在农村道路上放置可能妨碍通行或造成危险的物品、未经许可停放车辆或牲畜等行为,也将面临监禁、罚款及赔偿道路损失。
该法律授权相关部委在政府同意下实施以下事项:新建农村道路、扩展道路用地及边界、将道路指定为农村道路、征用土地及拆除建筑以推进农村道路项目。
国管委主席此前曾在会议中要求下属严管道路及铁路用地,并限制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道路用地内延长土地许可。2024年9月,其也曾提及相关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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